不同曆法中“太陰日”與“農曆日”的概念比較

比較記錄

英文“lunar day”可以指不同事物。在中國曆法中,它通常是指農曆月內有編號的民用日;在源自藏曆的計算中,則可以指一個長短不等的月相單位,即太陰日,再將其編號分配到歷日。因此,看似相同的月日數字,可能描述不同類型的日期。

比較還需要共同的起點:同一瞬間,或在明確約定下的某個民用日期。瞬間可以用多個時區表示。民用日期涵蓋完整的一天,其邊界取決於曆法和參考時間。

字段應保留的細節重要性
比較對象帶時區的確切瞬間,或明確的民用日期區分時間點與完整一天
民用曆法格里曆或儒略曆,以及年月日相同的書寫數字可能指向不同日子
傳統曆法中國、越南、韓國曆法,或明確名稱的藏曆衍生體系確定日期背後的規則
參考約定適用的標準時間、參考經線和日界決定事件屬於哪一天
年份完整年份或紀年,必要時包括週期信息避免循環年名產生歧義
月份月序數或原名,以及非閏或閏月狀態區分同名的兩個不同月份
農曆日或太陰日日數,以及適用時重日的第幾次出現單獨的數字可能指向不止一天
曆法記錄換算所用的出版物或計算版本保留結果依據,對歷史日期尤其重要

應將原始日期與民用曆法對應日期一併保留。僅有翻譯後的月名,並不能說明換算依據什麼規則。

不同的分界

在中國農曆中,初一是包含天文朔的民用日。因此,初一的一部分時間可能早於合朔瞬間。隨後的日數隨民用日期遞增,直到一個29或30天的月份結束。越南和韓國曆法採用大體相同的編號日類型,不過它們的參考時間可能使天文事件落在不同日期。

十五是序列中的位置,不是精確的滿月時間戳。朔與滿月之間的間隔會變化,而初一從民用日界開始,不是從合朔開始。因此,天文滿月可能發生在十五之前或之後。

在源自藏曆的計算中,一個太陰日代表計算所得的月亮黃經相對於太陽增加12度。三十個這樣的間隔構成完整月相週期,但每段時長不同。傳統天文模型給出這些間隔,再以約定的黎明日界把編號分配到日常歷日。

按普巴派的分配規則,一個完全發生在兩次黎明之間的間隔,不會在日常日期序列中獲得對應日子。跨越兩個黎明日界的間隔,則會讓自己的編號出現兩次。下列示意序列說明這種差別。

印出的農曆日期序列解釋
5, 7, 8缺少初六
8, 8, 9兩個連續的日常歷日都標為初八

兩種情況下,星期都正常連續。閏月與上述兩種模式不同:它為全年增加一個月,而不是改變月內的日數。

月界與換算錯誤

如果接近午夜的朔在兩種參考時間下落入不同民用日期,就可能產生一天的差異。置閏位置不同,則可能使月日標籤產生大得多的差異。找出差異出現的位置,有助於確定需要比較什麼。

先核對曆法版本和參考約定,再比較相關月份的起始日。計算日數之前,應確認每個月是非閏月還是閏月。在藏曆衍生體系中,還要檢查缺日和重日。如果忽略這些調整,只從月初累數日常天數,就無法還原其太陰日日期。

若兩個結果聲稱採用相同規則,差異可能來自數值精度、過時表格、轉錄錯誤或實現錯誤。接近日界的事件,對微小計算差異尤其敏感。應比較底層事件時刻或已公佈的月份表,而不是把所有不一致都視為地域差異。

節日的慶祝安排是另一個問題。移到週末舉行,或因缺日而採用特殊慶祝規則,都不改變曆法本身的日期序列。

公元1–210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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